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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2-24 16:57 点击: 1177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创业中心,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研发平台管理,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根据《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绩效评估的市级研发平台

市级研发平台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参加评估。需要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市级研发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和程序

(一)评估内容
  绩效评估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家评估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对纳入市级研发平台管理序列的平台开展评估,通过评估推动市级研发平台建设。
  1.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主要评估:中心的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 
  2.对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评估:实验室工作体系、科研条件、人才队伍、研究开发、成果产出、社会贡献、运行管理保障等。

(二)评估方法及步骤
  1.提交评估申请书。参评的研发平台对平台的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报绩效评估报告(附件2),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报告纸质材料和附件证明材料。

2.专家会议评估。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召开绩效评估会议。按类别分组,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进行评估打分。
  3.通报评估结果。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结合日常掌握的各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研究做出综合评价,按类别分组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发布。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对邯郸市研发平台进行资助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1.绩效评估是市级研发平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绩效评估范围内的各市级研发平台,原则上需要参加此次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将取消市级研发平台资格。通过市级认定,已升级纳入省级研发平台管理序列的,无需参加绩效评估。

2.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胶装)成一册,一式二份。装订顺序为绩效评估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应含目录和页码,并按目录所列的顺序排列)。装订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

3.各参评研发平台将评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于2023年3月31日前,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科技中心828)。

联 系 人:李治梅  付永陈 3118090     

电子邮箱:law0310@163.com

附件:1.2023年参加绩效评估的市级研发平台名单

             2.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绩效报告(样表)

邯郸市科技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