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冀科资规〔2020〕1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市省级创新券属地管理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科技创新券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创新券申领、发放、使用、兑付等各环节资料的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邯郸市辖区注册,主要为邯郸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2)从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知识产权等相关科技服务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3)与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联系密切,在产学研合作中能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
(4)有能力配备3—5名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硬的工作人员开展创新券审核及相关工作。
(5)具备一定的会务组织培训能力,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券政策宣传、推广活动。
(6)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1.《邯郸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券专业服务机构申请表》;
2.机构介绍;
3.开展创新券审核发放相关工作的服务能力说明材料;
4.拟配备的专职开展创新券审核发放工作的人员情况;
5.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征信证明;
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1.申报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
2.申请材料:须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一式2份。
3.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刘俊超
联系电话:3118073
附件:
邯郸市科技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