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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5-31 11:30 点击: 1092

区内各相关企业:为增强全区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石家庄高新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试行)》(石高管字〔2021〕6号),现组织开展“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企业项目投资
区内企业实施研发、高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项目。

(二)企业环保投资
区内企业新购置环保设备、采用新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企业属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石家庄市鼓励发展的“4+4”产业范畴,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石家庄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单位。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4+4”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

2.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被撤销或评为不合格的企业,或其他不符合申报规范情形的企业,不接受其项目申报。

5.工业技改项目、企业环保投资项目申报企业需为规上工业企业。

6.企业环保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为2020年5月以来,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地在我区。不包括企业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投入。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2.研发、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

3.工业技改项目申请报告(附件3);

4.企业环保投资项目申请报告(附件4);

5.材料真实性声明及承诺。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电子文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书word版及PDF版。(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二)申报时间。截至2021年6月10日,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本次申报为先征集项目入库,后续再通过评审形式,确定补助项目及补助方案。

(三)报送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

1.企业项目投资专项其中,研发、产业化项目专项

受理处室:发展改革处

地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316房间

联系人:王涛,电话:85095010

其中:工业技改专项

受理处室:工业和信息化处

地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316房间

联系人:冯成宇,电话:85962648

2.企业环保投资专项

受理处室:工业和信息化处

地点:高新区经济发展局316房间

联系人:刘彦波,电话:85095013

附件:项目投资专项申报附件1-5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