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经发局:
根据《高新技术成果落地石家庄奖励办法》(〔2019〕-108),我委决定组织2021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落地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20年11月1日后竣工投产,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的成果必须符合《高新技术成果落地石家庄奖励办法》的要求,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申报材料
项目成果简介、成果证明文件、产业化实施方案、前置审批文件、项目验收材料等,同时填报2021年高新技术成果落地奖申请表和申报信息登记表。
四、申报时间
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于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同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86687301
邮箱:sjzfzggwgjsc@126.com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