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第三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市工信有关要求,现开展第三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请2018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省厅通知要求,网上填报企业相关复核信息。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2021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表(见附件2);
2.经专业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3.近三年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二、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除外)请认真填写重点摸排汇总表(附件3)。
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经发展局(管委会南院316室)。
附件1: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第三批省“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摸排汇总表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刘彦波 850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