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2022年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kjt.hebei.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须知和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操作。
该类项目试用新型评估评价方式。在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及有关试用新型评估评价方式的说明,按要求填报相关表单。《2022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详见2022年1月28日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资〔2022〕6号)附件1,有关试用新型评估评价方式的说明、讲解视频可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查看。
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3月14日17:00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3月17日17:00
归口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3月23日17:00
业务咨询电话:0311-86253071 86251062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311-66568698 82620020 86252089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