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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2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3-07 16:19 点击: 6376

冀工信装函〔2022〕89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评定2022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1年,在各级政府的有力指导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我省共评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108个,年增长率44%,数量居于省级第一梯队行列。其中,廊坊市19家企业27个产品、唐山市17家企业22个产品、邢台市6家企业19个产品,分别位居前三名。产品数量的大幅增加,反映了我省装备制造业转型进一步加速,产业进一步聚集,质效进一步提升。

  为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我省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21〕28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定于8月份组织开展河北省2022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材料要求

  1.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办法》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包括《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详见《办法》附件1、附件2,网上可查阅下载)],于8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和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报送省厅。其中,每项产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WORD和PDF版各一份(U盘)。省厅将结合申报情况和申请材料及时组织评定,并更新发布产品目录公告。

  2.广大企业要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重点是国家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销售合同和发票等。其中,外资企业中方要占主导,销售发票要提供报账联彩色扫描件,产品核心技术参数要用数字表述,产品申报名称要与销售合同名称保持一致,要精准指向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不得以工程、项目等名义将附属配套设备打包申报。

  二、其它要求

  1.各市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高度重视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对推动我省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尽快将申报通知传达至相关企业,以便为企业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讲解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初审把关。

  2.广大企业要充分认清研发制造事关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要积极踊跃地参加产品申报,并诚实守信地准备材料,绝不弄虚作假。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姜秀良  电话:0311-8790254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