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融动态  >  政策聚焦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市级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5-23 18:11 点击: 1435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廊坊临空经济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研发能力,加强域外科技资源的引进利用,落实“双百互进行动”和省科技厅联动实施“四个一批”项目,根据《廊坊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暂行办法》(廊科〔2015〕2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要严密组织,突出重点。在申报对象上,鼓励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县域经济带动作用强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单位申报;在申报领域上,支持新型显示、大数据、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的单位建设研发平台;在组织方式上,充分利用“双百互进行动”中建立的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廊坊市企业、高校院所与在京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一批研发机构,作为引进科研成果、吸引研发人才的载体。

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通知公告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间为5月20日-7月20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7月25日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5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现场考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市级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附件1)、申请书、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附件2)、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各1份,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合作科(电子数据以附件上传),市科技局将视情况对初审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抽查。

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合作科电话:0316-5212191

邮箱:lfkjcg@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西门快递驿站(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1:

市级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doc (16.50 KB)

附件2:

廊坊市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docx (13.23 KB)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