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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新建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6-10 15:44 点击: 877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新建唐山市科技

研发平台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2022年唐山市科技工作要点》确定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任务,现开始组织唐山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实行线下纸件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按照《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0〕3号)的基本条件和《2022年度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明确具体申报的研发平台类型后,组织申报材料的填写工作。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组织填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并将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单独胶装成册,书脊打印研发平台名称。

(二)申报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把关,逐项审核形成《申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初审意见表》,并以正式公文(红头文件)形式出具《推荐函》(见附件3)。

(三)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各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汇总后,连同《推荐函》《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处;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申请材料和《推荐函》直接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组织做好申报征集工作。各主管部门要统筹掌握2022年新申报市级研发平台的数量和质量,加强申报指导、跟踪服务和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各类平台申报的基本条件,择优组织申报和推荐,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的实施意见》(唐办〔2021〕29号)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严格落实科研诚信要求。申报单位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的齐全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四、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唐山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315-2821910、2821725

电子邮箱:tssptc@126.com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新建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的通知及附件1-3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