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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6-20 17:48 点击: 898

冀工信企业函〔2022〕339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一批“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引领带动全省中小企业聚焦主业,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均可自愿申请。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申请复核。

  (二)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线上系统填报。登录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完成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市级工信主管部门。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6月28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标准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请参照工信部新出台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附件4。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请从工信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自行下载。

  (二)推荐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严格把关,提出推荐意见,并对推荐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各市要对申请复核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核实,省厅将对部分企业抽查核实。

  (三)报送要求。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于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和复核推荐汇总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一式三份)、企业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请各市将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复核申请书等电子版,发至邮箱hbzjtx2021@126.com。

  (四)特别强调。我厅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辅助申报工作,企业只需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相关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311-8780619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企业申报佐证材料(参考模板)

                 2.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文件(参考模板)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