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邯郸经开区创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建设工作,根据市级研发平台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建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境内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等法人单位,无重大违法和诚信惩戒,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划。
2.申报单位根据平台类别,具备《邯郸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邯郸市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市属及市属以上单位可以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根据建设需要,选择填写《邯郸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申请书》《邯郸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研发投入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认定。根据申报情况,市科技局经过形式审查后,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会议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打分情况、平台建设计划,择优认定一批市级研发平台。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管理的研发平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把关,提高申报材料的质量。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包括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后,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市科技中心828房间)。
联 系 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付永陈
联系电话:3118090
附件:1.关于印发《邯郸市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
邯郸市科技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