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印发了《关于河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代表审议。报告提出,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将紧扣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投向以下9个重点领域。
支持创新驱动。安排40.4亿元,增长19.7%。其中,科技资金26.7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人才培养13.7亿元,落实人才强冀战略,支持“双一流”大学建设,加强人才引进。
推进改革开放。安排56.6亿元,增长9.7%。其中,深化改革36.7亿元,重点支持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创优营商环境;扩大开放19.9亿元,重点支持沿海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开发区承载能力、扩大产业规模,扶持企业走出去。
促进稳定增长。安排90.9亿元,增长16.1%。其中,支持民营经济31.4亿元,重点用于企业上市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补贴等;激励县域经济发展18.8亿元,用于兑现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推动转型升级30.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等;高质量发展及稳增长专项资金10亿元,重点支持绿色节能建筑、应急装备等产业加快发展。
推动协同发展。安排96亿元,增长31.4%。其中,基础设施建设71.7亿元,推动京津冀交通互联互通;雄安新区建设11.2亿元,支持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冬奥会筹办13.1亿元,用于冬奥筹办及项目建设财力补助、延崇高速公路建设。
推进脱贫攻坚。安排71.9亿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9.6亿元,增长26.5%。主要包括深度贫困县补助资金10亿元、扶贫发展资金56.8亿元、京津对口帮扶省级配套资金2.8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5亿元等。
强化生态治理。安排145.5亿元,增长10.3%。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2.3亿元、国土海洋生态修复资金26.3亿元、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资金14亿元、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5亿元、造林绿化资金7.3亿元,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助推乡村振兴。安排64.3亿元,增长11.4%。其中,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资金26.5亿元、水利建设资金8.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资金19.3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0亿元。
保障改善民生。安排347.4亿元,增长9.8%。其中,社保就业资金169.4亿元、教育事业资金130亿元、公共卫生资金27.4亿元、公共文化资金16.1亿元、城镇建设资金4.5亿元。保障20项民心工程顺利实施,切实解决好民生大事难事急事。
强化社会治理。安排39.2亿元,增长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