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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8-16 17:34 点击: 660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科技工作要点,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省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2021〕18号)和保定市科技局发布的《2023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保科字〔2023〕9号)的有关精神,推动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现征集2023年度第一批创新能力提升专项项目,主要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一、重点支持方向

1.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

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大数据、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材料等产业链项目;“数字保定”建设技术研发及应用场景以及其他有重大突破性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2.社会发展研发项目

面向我市社会发展领域创新发展需要,支持资源与环境、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研发;支持卫生健康、生物医药、中医药领域创新研发;支持安全生产、消防、气象、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食品安全、智慧政法、文物保护与体育发展等社会公共事业领域的创新研发。(咨询处室:社会发展科技处)

3.农业发展项目

①乡村振兴技术创新专项项目。重点围绕智慧农业、耕地质量提升、智能农机装备研发、现代化牧场绿色生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预制菜、地道中药材、高质高效种植和养殖、节水灌溉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生态绿色高效安全的核心关键技术和产品,为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科技支撑。重点支持现代特色种业创新、现代物资装备升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升等领域。

③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公关项目。重点围绕农业绿色优质生态关键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现代化牧场生物安全与环境控制、数字农业与智能化农机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新产品,为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配置先进创新链,用先进的技术、绿色的模式、经济的投入、科学的标准驱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④现代种业科技创新项目。重点围绕主要粮食作物、特色作物、水产等,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制、新品种选育及繁育技术研究,加强生物育种技术研发,推进我市种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为粮食安全和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 

4.支持申创保定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引进和落地一批新的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围绕基因生物技术、分子育种技术、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循环农业、智慧农业、节水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等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

5.农业科技特派团选派

重点围绕引导鼓励科技人员服务“三农”、服务基层,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科技工作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科技人才支撑。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组成乡镇农业科技特派团,推动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与服务对象所在地政府共同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工作经费补助。对签订工作任务书的农业科技特派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根据工作任务书签订情况,以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县(市、区)财政按照与市级支持资金1:1的比例配套。(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区域创新处)

6.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县域科技创新跃升服务活动。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年度监测评价结果,依据《保定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服务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细则》规定,科技服务机构帮扶县(市、区)政府开展科技创新跃升攻坚行动,按照签订“快速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任务书,对县(市、区)提升类别和提升分数的实际效果,采取后补助经费的方式进行工作补助和奖励。(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7.校(院、所)企合作项目

围绕我市“7+18+N”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支持我市企业与中科院各研究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积极开展校企、所企等合作科技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并优先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8.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

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共同推进实施七大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五大行动”,深入推进保定市科技创新能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全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和高质量发展新样板,协助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创新型城市验收,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序列,以后补助的方式对服务机构给予资金支持。(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9.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计划

按照《保定市推进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实施办法》,对已核准备案的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在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技术人才培养和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可以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召集联盟成员单位,根据产业创新发展规划和产业创新体系规划,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示范工程。对运作规范、效果突出的创新联盟,依评审结果给予相应的科技资金支持。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建设。(咨询处室:区域创新处)

10.引才引智专项

重点支持新装备、大数据与云计算、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污染防治、生命健康、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相关技术领域发挥突出作用的外国专家项目。(咨询处室:外国专家管理和国际合作处)

申报材料:《保定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申请书》(线下纸件)

11.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专项

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拓宽技术引进渠道,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有关政策予以支持。(咨询处室:外国专家管理和国际合作处)

12.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建设专项

为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具备较强技术转移服务能力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申报材料:《保定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项目申请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工作方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书等。(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13.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①重点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已取得关键核心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处于中试熟化、试生产或产业化初始阶段的科技成果,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形成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且能够批量生产的重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支持重点:信息智能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高性能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医药健康、现代农业产业等。

②应用场景建设。应用场景是指新技术、新产品、新设施或集成系统进行验证试验和示范应用的特定场合。应用场景建设通过搭建新型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真实的技术试验验证环境,创造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场景条件,演示具有前沿性、创造性的新生产生活方式,拓展产品应用的新市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加速新技术新模式落地转化,实现产业化应用,孕育更多成长性高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基于我市重点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紧贴重大工程建设、城市精细管理、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

③中试熟化基地建设。中试熟化基地是指围绕前沿产品创制、概念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中试需求,对科技成果进行集成、熟化与二次开发实验,为企业工程化、工艺化、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服务的产业化开放型载体。重点立足我市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农业等主导产业,支持建设面向产业,专业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中试熟化基地。(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14.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奖补项目

①成果受让方奖补。对我市企业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技术成果,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50万元。

②技术转移机构与经纪(经理)人奖补。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北京等外省(市)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按不高于其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年度最高可补助50万元。加快培育发展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培养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对促成成果交易作出实际贡献的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其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的1.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15.保定市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根据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安排,举办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保定赛区暨保定市创新创业大赛,通过比赛,优选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优选推荐参加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

申报材料以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为准。(咨询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

16.军民融合、京津冀协同创新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军民融合、京津冀协同攻关项目和科普类活动及建设项目。(咨询处室: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处)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网上申报登陆“保定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业务大厅—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保定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份数以归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审核、提交市科技

三、受理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17:00。

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7:00。

归口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7:00。

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2日17:00。

四、归口申报处室及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处:3312060

社会发展处:3312070

政策法规处:3312067

区域创新处:3312071

农村科技处:3312061

科技奖励与成果处:3312063

外国专家处:3312076

资源配置管理和监督评估处:331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