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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08-28 17:30 点击: 24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的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的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具备良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有专业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单位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二、征集重点领域

农业领域: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培育农产品品牌,重点围绕粮油、蔬菜、果品、中药材、奶业、畜禽养殖等六大主导产业,结合本地区科技含量较高的优势主导产业、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加强地方优质种源保护,加快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的标准支撑体系。

服务业领域:面向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重点围绕养老、育幼、家政、社区服务、电子商务、商贸物流、文化、体育、休闲等打造一批高质量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三、征集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申报,各市、省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上报工作。省局将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考察等方式遴选项目。

四、申报要求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要求。各市分别推荐2-3个项目,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分别推荐1-2个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见附件1)。

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分别推荐1-2个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保证单位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局及雄安新区改发局研究确定推荐项目后,填写《2023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3),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将《河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河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省局标准技术(创新)管理处;申报材料电子版由项目申报单位通过“河北省标准创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hbbzh.hebamr.cn,“标准化示范试点”模块)上传,市局进行网上审核(市局账号另行通知)。

农业领域联系人:彭晶 电话:0311-67565176

服务业领域联系人:武军 电话:0311-67565175

传  真:0311-6756517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创新)管理处。


附件:1.河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2.河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3.2023年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