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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7-02 16:48 点击: 283

冀工信企业函〔2024〕29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省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申报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二)“三新”“一强”。支持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简称“三新”)、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简称“一强”)。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推进计划。企业提出的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项目实施期三年,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三、申报资料

  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认真填报《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3)、《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参照附件2),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4),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应真实填报信息数据,如发现存在申报数据造假企业,将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四、申报推荐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会同财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聚焦重点领域,抓紧组织企业申报;要严格落实申报推荐责任,主动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二)实施择优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结合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情况,后续将提出各市级推荐申报重点“小巨人”企业名额。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会同财政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和推进计划要求,认真审核把关申报企业的材料,珍惜推荐名额,组织竞争性审查遴选,确保择优推荐。

  (三)报送时间要求。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填写《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1)、《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盖章,按照附件4要求)于7月17日前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正式行文报送(推荐每家企业的申报材料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发邮箱)。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index.html

  电子邮箱:hbzjtx2021@126.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中小企业处

  附件:

  1.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2.XX市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3.河北省2024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4.企业申报及佐证材料要求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