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科学普及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等有关规定,现对拟立项2024年度科学普及专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需清晰表述,并提供事实依据。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问题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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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