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度省级研发平台建设运行
绩效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办法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邮政编码:050011
收件人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联系电话:0311-85876686(重点实验室)、0311-85829545(技术创新中心)、0311-85885556(产业技术研究院)
附件:1.2021年材料、化学、信息、数理、交叉科学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x
2.2021年生物医药、化工、轻工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docx
3.2021年能源和交通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