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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2-28 10:57 点击: 106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

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对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统计分析,健全年度统计和三年期绩效评估管理机制,现将开展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2021年度的年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省科技厅同意建设运行的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含正在建设期的平台)。

  数据报告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统计组织请各归口管理部门通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密码,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pt.hebkjt.cn:4430/),进入“河北省科技研发平台年报统计系统”,在线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及上报工作。

  三、统计系统有关说明

  1.“河北省科技研发平台年报统计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请参阅 《用户使用手册》(系统内下载)。

  2.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随纸质通知邮寄)登录系统可查看、监督平台填报情况,登录之后可修改密码。

  3.2021年新建的省级以上研发平台,使用系统新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随纸质通知邮寄)登录统计系统进行首次年报信息填报。

  4.为减少不变信息重新录入的工作量,2020年以前建设研发平台的部分指标数据,系统将默认显示上年度报表内容,请按照当年数据,以“变量修改”方式填写报表。

  5.年报统计表共设置十四个单元,应据实逐表依次填写。如某项内容没有发生,需要填写数字的填写“0”,需要填写汉字的可空置不填。

  6.系统设置了数量关系自动检查功能。请注意分量与总量间的平衡关系、报表的注解及计量单位的准确使用。

  7.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年度统计数据与三年管理与运行绩效评估数据系统关联,作为三年期绩效评估的基础数据并在绩效评估中占一定权重。

  四、年报统计填报流程

  1.各研发平台依托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依托单位审核子系统”在线填写依托单位有关信息后,通知所属平台进行报表在线填报。

  2.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使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平台填报子系统”,完善平台基本信息,填写报表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3.依托单位进行报表审核,有问题应退回核实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4.省科技厅进行在线查看和审核。对有问题的报表予以退回,平台用户修正或补充后再提交审核。

  5.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平台用户下载带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统计表,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报表封面。

  五、时间要求

  1.各平台年报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0日。3月21日至3月31日,省科技厅对年报表进行在线审核和指导修正。

  2.各平台请于4月8日前上传盖章封面。

  3.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年度统计工作完成后,省科技厅将编发年度统计报告。有关数据和情况,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省级研发平台年度报告。

  六、联系人及业务咨询电话

  研发平台年报统计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组织,委托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具体实施。

  联系人及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高银珍 0311-85813216

  技术支持       张朝宗 0311-85811713

  省科技厅平台基础处  李志平(重点实验室)

             郭炜辉(技术创新中心)

             郭卫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