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对企业承担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完成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对由企业承担的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6月8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财政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 0311-85829184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0311-86771266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