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2年度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第二批)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专项细化项目的公示
现将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2022年第二批细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2年6月2日起至2022年6月8日止。
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6251011
监督电话:0311-86252318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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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第二批)和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专项细化项目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