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企业函〔2024〕2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河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为推动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近期省厅组织2024年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按照《细则》规定,有效期内的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审核评价的2024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企业认定申报
企业按自愿原则,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申报板块(http://gxt.hebei.gov.cn/main/)申报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并依据本通知要求规范制作纸质认定申报书(含申报表、相关佐证等),向所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三、市级审核推荐
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培育基础,扩大创新型中小企业群体,优选经营质量和创新能力较好的企业推荐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好企业申报表填报和材料整理的指导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对申报企业有关《细则》第三条规定涉及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查证核实,并依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把关,提高推荐质量,不得推荐不符合申报要求和评选条件的企业单位。省厅根据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企业情况组织选优认定,并对各市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市级工信主管部门务于3月8日前,组织完成本地年度第一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网上审核,正式行文推荐(附推荐申报企业关于《细则》第三条规定情况的查证核实结果),并将企业申报书相关材料(一份)报送省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