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部高新函〔2024〕224号),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涉及“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新能源汽车”“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区块链”“信息光子技术”“多模态网络与通信”“微纳电子技术”“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稀土新材料”“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等16个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除特殊说明外,每个指南任务拟支持项目1项,实施周期不超过 3 年。青年科学家项目、中小企业项目不下设课题。聚焦国家战略急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二、申报流程
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国家部委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808/5558.html)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受理时间: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省科技厅将于2024年9月30日16:00前完成组织推荐。
四、联系方式
1.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2)“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3)“工业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2;
(4)“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44;
(5)“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
(6)“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7)“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6;
(8)“区块链”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34;
(9)“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10)“多模态网络与通信”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57;
(11)“微纳电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10;
(12)“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6;
(13)“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8208;
(14)“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15)“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8;
(16)“高端功能与智能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75。
3.省科技厅咨询电话:0311-85891895,0311-85808657。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