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精神,认真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